内蒙古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:4批次防水卷材不合格!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3-12-24 分类:新闻动态
其中,儿童服装2批次学生校服3批次羊绒制品4批次非医用口罩2批次溶解乙炔1批次液化天然气4批次醇基液体燃料4批次液化石油气1批次灭火毯3批次有衬里消防水带2批次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批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5批次水龙头5批次角阀4批次花洒3批次铝合金型材1批次防水卷材4批次防爆安全软管1批次洗手液2批次烟花爆竹4批次电热毯5批次LED灯1批次

日前,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23年危险化学品等7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。本次共抽查检验455家生产单位、销售单位的596批次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62批次。其中对1家生产单位和10家销售单位抽查12批次产品,涉及陕西、内蒙古、宁夏等5省区的10家生产企业,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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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危险化学品等7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

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等7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共抽查检验455家生产单位、销售单位的596批次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62批次。其中,儿童服装2批次、学生校服3批次、羊绒制品4批次、非医用口罩2批次、溶解乙炔1批次、液化天然气4批次、醇基液体燃料4批次、液化石油气1批次、灭火毯3批次、有衬里消防水带2批次、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批次、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5批次、水龙头5批次、角阀4批次、花洒3批次、铝合金型材1批次、防水卷材4批次、防爆安全软管1批次、洗手液2批次、烟花爆竹4批次、电热毯5批次、LED灯1批次。(详见附件1)

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
(一)儿童服装。在9个旗区的9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浙江、广东、福建等6个省份的9家生产单位,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,有1批次产品耐摩擦色牢度、纤维含量不合格,1批次纤维含量不合格。

(二)学生校服。在4个旗区的8家生产单位和1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,涉及东胜、伊旗、杭锦旗、达旗等4个旗区的8家生产单位,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。

(三)羊绒制品。在天猫、京东商城、1688、唯品会等4家平台的8家销售单位抽查15批次产品,涉及东胜、康巴什、伊旗等3个旗区的8家生产单位,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。

(四)非医用口罩。在东胜、伊旗、准旗等7个旗区的9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广东、湖北、河南等5个省份的9家生产单位,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1批次产品颗粒物过滤效率(非油性),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不合格;1批次产品防护效果、过滤效率、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不合格。

(五)溶解乙炔。在东胜、准旗、达旗、鄂旗等5个旗区的8家生产单位抽查8批次产品,发现1批次产品磷化氢、硫化氢试验不合格。

(六)液化天然气。在杭锦旗、达旗等7个旗的5家生产单位和12家销售单位抽查17批次产品,涉及内蒙古、浙江2个省份的9家生产企业,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2批次产品高位体积发热量不合格;2批次产品高位体积发热量、甲烷摩尔分数。

(七)液化石油气。在东胜、准旗等7个旗区的2家生产单位和11家销售单位抽查13批次产品,涉及内蒙古、宁夏2个省份的5家生产企业,发现1批次产品组分不合格。

(八)醇基液体燃料。在东胜区的2家销售单位抽查4批次产品,涉及内蒙古的2家生产企业,发现4批次产品密度(20℃)不合格。

(九)灭火毯。在东胜区、达旗等4个旗区的4家销售单位抽查4批次产品,涉及浙江、山东、江西、河北的4家生产企业,发现3批次产品标志不合格。

(十)有衬里消防水带。在康巴什、准旗等7个旗区的8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江苏、山东、湖北的9家生产企业,发现2批次产品附着强度不合格。

(十一)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。在伊旗、达旗等2个旗区的3家销售单位抽查4批次产品,涉及广东、浙江的4家生产企业,发现1批次产品功能试验和重复性试验不合格。

(十二)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。在东胜、鄂旗等6个旗区的8家销售单位抽查8批次产品,涉及浙江的7家生产企业,发现5批次产品材料-金属零部件和耐腐蚀性不合格。

(十三)水嘴。在东胜、达旗、鄂旗等8个旗区的12家销售单位抽查12批次产品,涉及北京、福建、广东的12家生产企业,发现5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不合格。

(十四)角阀。在东胜、达旗、鄂旗等9个旗区的10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,涉及北京、福建、广东、安徽的10家生产企业,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3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不合格;1批次产品加工与装配不合格。

(十五)花洒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4个旗区的4家销售单位抽查4批次产品,涉及福建的4家生产企业,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2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不合格;1批次产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不合格。

(十六)防水卷材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8个旗区的1家生产单位和10家销售单位抽查12批次产品,涉及陕西、内蒙古、宁夏等5省区的10家生产企业,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1批次产品可溶物含量、拉力、延伸率、低温柔性、热老化不合格;1批次产品低温柔性不合格;1批次产品低温柔性、热老化不合格;1批次产品拉伸强度、拉断伸长率、撕裂强度不合格。

(十七)卫生洁具软管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8个旗区的8家销售单位抽查8批次产品,涉及福建、广东等3省区的8家生产企业,发现1批次产品螺纹连接不合格。

(十八)不锈钢型材。在东胜、杭锦旗等6个旗区的7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山西、广东等4省区的6家生产企业,发现1批次产品膜厚不合格。

(十九)洗手液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9个旗区的9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河北、内蒙古、浙江等6省区的9家生产企业,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。其中:1批次产品pH不合格;1批次产品总有效物不合格。

(二十)烟花爆竹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8个旗区的16家销售单位抽查16批次产品,涉及湖南的14家生产企业,发现4批次产品部件不合格。

(二十一)可移式灯具。在东胜、伊旗、乌审旗等9个旗区的9家销售单位抽查9批次产品,涉及广东、江苏等3省区的9家生产企业,发现1批次产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。

(二十二)电热毯。在伊旗的3家销售单位抽查5批次产品,涉及河北、上海的3家生产企业,发现5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。

(二十三)工业甲醇、工业用氢氧化钠、粗苯、工业硫磺、工业硫酸、盐酸、碳化钙、消防应急照明灯、手提干粉灭火器、洒水喷头、家用燃气灶、软管、燃气热水器、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、坐便器、通用硅酸盐水泥、陶瓷砖、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、老年服装、老年鞋、儿童鞋、眼镜、涂改制品、橡皮擦、胶黏剂、彩泥、美术用品、塑料玩具、聚酯(PET)无汽饮料瓶、手洗餐具用洗涤剂、非复合膜袋、密胺塑料餐具、纸杯、日用陶瓷餐饮具、塑料砧板、室内加热器、LED灯、插座、开关、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、电动自行车电池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、发动机润滑油、机动车辆制动液、汽车轮胎、汽车用制动器衬片、显示器、合成树脂乳液、安全帽、尿素等534批次产品检验合格。(详见附件2)

三、有关要求

针对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旗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。对不合格产品,要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严禁生产销售;涉嫌假冒的,要通过现场检查、询问情况、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,查清违法事实,从严从快从重处置。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,要明确整改要求,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,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,核查、约谈、依法严肃处理,并实施重点监管。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,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,落实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制度。